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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MT贴片打样管理规定

作者: 点击::417 发表时间:2021-12-24

1目的
规范产品打样过程,提高打样质量,满足市场和顾客的需求。

2 范围
适用于产品打样全过程,包括设计开发产品、复制产品、改版产品打样。

3 定义无

4 职责
4.1客户服务部负责打样资料齐备、打样指令下达,打样计划排期,生产机台的打样调配,发外打样的联系及(宜昌城区外的)样品收发、打样信息反馈。
4.2采购管理部负责打样材料的采购。
4.3品管部负责打样材料及样品的理化指标检验,打样数量在50套以上的选样。
4.4技术开发部和生产车间负责按生产排期完成打样作业。超过10箱的打样产品由生产车间组织生产实施,开发部跟进。10箱及以内的由开发部实施并负责跟进。
4.5技术中心制作部负责打样文件、菲林、腐蚀铜版的制作,打样稿件的管理、翻版改版产品的打样工艺评审及文件网点、文字线条的签样确认。
4.6技术开发部负责打样前的工艺策划、工艺评审(翻版产品出外)、材料申购,打样过程实施、跟踪、签样、(打样数量在50套以下的)选样,(宜昌城区内的)发外打样管理,组织打样验证评审。
4.7总工程师负责打样过程中疑难工艺问题的技术指导。

5 流程图  《打样流程》

6 工作内容

6.1打样指令及排期
6.1.1打样指令下达
客户服务部确认打样资料齐备后制订《打样通知书》,明确打样产品的名称、数量和交期,下发给技术中心。开发产品打样资料包括指定图纸和电子文件,复制产品包括指定图纸和五套经评审确认的样张。技术开发部经理负责接收并审核打样资料,对打样资料不全的可拒绝执行。技术开发部开单员负责根据工艺评审记录(翻版改版产品为《工艺评审报告》,开发产品为彩喷稿),制订《打样作业指导书》,详细表述设计要求、工艺要求、改动信息,并传递给相关部门和打样机台。打样机台按《打样作业指导书》实施打样作业。
6.1.2打样排期下达
客户服务部负责按照订单紧急程度等原则确定打样顺序,制订明确的打样排期表,进行网络发布。实验室及生产车间按照排期安排机台打样。
6.1.3打样交期沟通
技术开发部签样员负责跟踪打样进度跟踪,对打样交期不能满足的,及时上报实验室主管处理。实验室主管负责组织解决打样中出现的技术问题,并及时与客服部计划员协调交期。

6.2策划制作
6.2.1开发产品包括客户文件、外来文件、公司设计客户确认文件、设计评审确定文件。
6.2.2开发部工艺策划主管按照打样排期实施产品工艺策划,并与设计师、开发工艺师沟通,确定初步打样方案。
6.2.3制作部对经过工艺评审的开发产品、翻版改版产品按打样排期进行文件制作、菲林制作、版材制作。

6.3打样工艺评审
6.3.1翻版改版产品打样,制作部副经理负责组织打样工艺评审,制作部经理、制作员、开发部开单员、开发工艺师、开发部经理、总工程师(必要时)、采购部计划员、客户部专员参加复制产品打样工艺评审。评审标样可行性及确定产品工艺、材料(型号、数量、质量要求)、图纸、拼版方式、改网上机次数、工艺测试项目、是否发外等,制作部副经理填写工艺评审报告,制作部经理审核后提交给开发部开单员。
6.3.2设计产品打样,由开发部工艺策划主管负责组织打样工艺评审,总工程师、设计师、工艺策划主管、制作师、开单员、实验室主管参加打样工艺评审,创意村通过视频会议参与创意村作品工艺评审;策划工艺路线设定与设计师有冲突时,由总工程师负责决定,工艺评审增加打样款数正常情况下不得超过20%,出现异常情况需增加打样款数时由总工程师决定;制作员负责在电脑上标识工艺,打出彩稿,设计师负责审核彩喷稿;创意村作品评审后由制作员负责在文件上标识工艺,以JPG文件格式发给创意村确认,创意村在半小时内通过电邮回复确认,未回复视为确认无误。
6.3.2打样工艺评审须明确材料采购时间,以及创意、设计、制作、测试、打样的时限,便于打样排期。

6.4打样材料
6.4.1开发部开单员跟据工艺评审报告填写请购单请购打样材料,经开发部经理审核后交采购部,并确定到货时间。
6.4.2采购部负责按确定时间实施打样材料采购,材料采购不能按确定时间到货时,采购部责任采购员应及时通知开发部经理协调打样排期,延后交样时间。
6.4.3开发部开单员负责采购进度跟踪及异常情况反馈。
6.4.4打样材料到库后由仓库管理员通知技术开发部开单员,开单员对打样材料进行外观检验及数量确认。经评审需作工艺测试的材料,开单员及时通知开发工艺主管安排测试。
6.4.5技术开发部开单员负责每月对仓库打样材料进行盘点,对常备打样物料储备不足的及时填写请购单进行购买补充。

6.5打样签样
6.5.1 打样签色样前由操作机台对印刷测控条进行检测,保持正常印刷的合理密度值并记录密度数据;签样后在样张及《工艺数据记录表》上记录Lab值。
6.5.2开发产品打样,由签样员负责签样。对签样效果把握不住时,升级由工艺策划主管看样;设计师要求看样时,参与签效果样。工艺策划主管及设计师等其他人员参与签样时,仅对色相效果负责,油墨密度、套印、版面等均由机长负责。设计师不参与丝印、上光、烫凸模、冷转移、覆膜工序的签样。
6.5.3 新产品开发(外来文件)打样的签样由工艺策划师负责指定签样人(品牌部设计师或其他人)签样。
6.5.4翻版改版产品打样,印刷色样由实验室主管、制作部经理联合签样,制作部经理负责版式、文字线条、网点部分的签样,实验室主管负责色相部分的签样;难度大的产品可组织开发工艺主管、总工程师参与。印后加工由签样员负责签样。

6.6打样实施
6.6.1打样机台按照客户服务部排期领取稿件袋,阅读《打样作业指导书》,实施打样印前准备。
6.6.2打样机台按照客服部排期进度实施打样作业,对打样质量负责。实验室签样员负责打样过程跟踪,实验室主管负责打样过程管理。
6.6.3客服部安排在生产车间实施打样时,打样质量、数量、交期、及数据由当班车间副经理负责管理;技术开发部签样员负责打样半成品的传递、交接、跟踪;
6.6.4打样过程中打样机台必须在《打样流程指示卡》上记录工序半成品的数量,便于保证交样数量;打样机台在实施打样过程中出现工艺无法实现、异常损耗等异常状况时,应及时停机升级反馈,不得擅自处理。实验室实验员负责监督打样跟踪单的数据传递情况,及时对异常情况上报反馈;
6.6.5打样过程中打样机台负责记录打样工艺参数,记录打样异常情况;机长负责填写交接班记录和打样报表,签样员对打样时间、打样款数等进行确认签字。
6.6.6打样过程中出现工艺无法实现或效果达不到时,由工艺策划主管通知开单员开具《工艺更改单》更改打样工艺;复制产品打样经反复调整仍存在工艺、色相等与标样不符时,由实验室主管组织总工程师、开发部经理、客服部、营销人员进行评审,制订解决办法。操作机台不得擅自变更打样工艺。

6.7选样及打样验证评审
6.5.1交样数量在50套以下,由签样员负责选样;交样数量在50套以上,由实验室主管通知品管部负责选样。
6.5.2实验室主管在选样完成后4小时(夜班12小时 )内组织开发部经理、工艺策划师、开发工艺师、客服部相关人员、设计主管(设计样)、设计师(设计样)、制作部经理(复制样)、技术中心主任(必要时)进行打样验证评审,确定送样或重打。
6.5.3设计样由工艺策划师在生产执行系统上提交打样验证评审报告,复制样由实验室主管在生产执行系统上提交打样验证评审报告。
6.5.4对有生产意向的产品,实验室主管负责在一次打样时提取材料(纸张、电化铝)临时标样,交标准主管签发临时标样。
6.5.5签样员负责在成品模切(裁切)时提取合格成品1张进行留样,当班交开单员标识后保管,供部门内评审使用;

6.8 交样及反馈
6.8.1打样成品通过验证评审后加盖送样专用章,由实验室主管提交样品给客户服务部专员,并进行书面签收。
6.8.2 客户服务部负责将样品传递给营销人员,同时留样2份(创意村作品多留1份);一份归档,一份供设计人员等查询借用;创意村设计的作品,由客户服务部每月定时传递给创意村。
6.8.3客户服务部负责跟踪样品提交后的客户反馈,在相关信息确认无误后下填写“送样信息反馈单”反馈给开发部经理。

6.9废次品及余样处置
6.9.1交样后多余的样品在打样验证评审时确定处理意见;打样验证评审中未确定保留的打样成品及打样产生的废次品由签样员负责在打样验证评审后24小时内组织销毁。打样机台及选样部门不得擅自提供样品给开发部以外的任何部门或个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取得、私自保留、更不能采用偷窃行为获取打样产生的和废次品。
6.6.2实验室主管负责在打样验证评审中明确多余的样品的处理意见,并将处理意见传递给签样员。
6.6.3、签样员负责对打样验证评审中确定保留的打样成品进行标识、建档、保存。

6.10发外打样加工
6.10.1因设备、交期、工艺等因素影响打样完成时,由工艺评审确定是否实施外协打样,客户服务部负责寻找、联系外协打样厂家。
6.10.2外协打样在宜昌城区内进行时,由签样员负责打样过程跟踪、签样以及样品的传递。
6.10.3外协打样在宜昌城区外进行时,由客户服务部负责样品的传递;开发部签样员负责提供所需技术资料、标准,(工艺评审确定)必要时由相关人员到外协厂家进行跟踪、签样,提供技术支持。

6.11打样成本控制
6.11.1技术开发部开单员负责在《打样作业指导书》上跟据产品工艺难度和标准作业时间明确打样所需的工时标准、材料耗用标准。
6.11.2打样操作机台按打样标准工时实施打样作业,完成打样进度;因材料质量、工艺无法实现、效果差更改工艺、设计师看样时间过长等因素一律开“误工单”,经技术中心主任判定后减免工时或落实到责任人。
6.11.3严格按打样单(试验单)规定数量领取原材料,不得擅自多领;车间打样领料由机台按照《打样施工单》规定数量填写领料单,经实验室主管审核后领取原材料。
6.11.4打样过程出现因异常损耗或其它原因导致需要增加投料数时,由操作机台填写请领单注明原因经实验室主管(夜班由签样员)审核后领取;实验室主管(或签样员)记录异常领料的数量、原因,月底进行汇总提交。

6.12打样资料
6.12.1打样资料包括打样稿件、过程签样、《打样流程指示卡》、《工艺数据记录表》、《工艺更改单》等。打样稿件、过程签样的传递、交接必须采取书面签收交接,实验室主管负责打样签样、留样交接单的管理。
6.12.2打样稿件
6.12.2.1打样稿件包括打样稿件袋和打样菲林袋;打样稿件袋中的物品一般包括:彩喷、色样、标样、《打样作业指导书》、《工艺数据记录表》。打样菲林袋中只存放打样菲林。
6.12.2.2打样稿件袋中所需物品的生成:彩喷、色样、标样、打样菲林由制作部提供。设计产品由设计师向制作部提供色样、标样。复制产品和改版产品由制作部向市场部或品管部索要色样、标样。外来文件打样,由工艺策划师向制作部提供色样、标样。
6.12.2.3《工艺数据记录表》由菲林室提供,《作业指导书》由技术开发部负责制订。
6.12.2.4菲林袋由菲林室直接发放到一车间晒班房并签收,打样完成后由一车间晒班房归还菲林室并签收。
6.12.2.5在打样过程中,打样操作机台在菲林室领取打样稿件袋,确认稿件袋内资料齐全无缺后,菲林室负责签收记录,领用人签字。机台领取稿件袋时如果已经被其他机台领用,则到其他机台借用,并由机台机长负责在稿件袋上做签收记录,借用人签字。如借用机台在其班上不能完成打样,借用人负责和对班进行稿件袋交接,对班确认稿件袋内资料齐全无缺后,交接人员签字。
6.12.2.6打样稿件袋在打样完成后由领用机台在半个工作日内归还菲林室,菲林室核实稿件袋内资料齐全无缺后,菲林室负责签收记录。
6.12.3过程签样只保留胶印工序签样;由一次胶印上机的签样机长负责在当班将全部签样随打样稿件袋传递到菲林房,并作书面签收;菲林房检查无误后收入打样稿件袋。
6.12.4打样操作工序负责建立、填写《打样流程指示卡》,并在指示卡上粘贴《工艺数据记录表》进行流转。打样各工序机长根据生产状况实时记录工艺参数,填写《工艺数据记录表》和《打样流程指示卡》。
6.12.5如果打样过程中存在工艺更改,由技术开发部开单员负责开出《工艺更改单》;经工艺策划主管审核后下发;一式两份,一份交版房,另一份交打样操作机台。打样机台应将工艺更改单与工艺数据记录表粘贴在一起,按加工工序进行流转。打样完工后由签样员负责保存《打样流程指示卡》、《工艺数据记录表》、《工艺更改单》,保存期为半年。
6.12.6首批生产前开发部将打样资料传递给工艺技术部,供工艺技术部组织首批生产前工艺评审。

7考核规定:

7.1客户服务部
7.1.1打样排期不明确,无法执行的,每次对计划员处罚50元;
7.1.2外协打样加工跟踪不到位,造成打样交期延误或打样失败的,每次对责任人处罚100元;
7.1.3打样无反馈的,每次对责任人处罚50元,由客服部经理落实;
7.1.4未经评审,或直接在打样现场取样的,每次对责任人处罚200元,由客服部经理落实;擅自取得、保留样品的,每次对责任人处罚100元,由客服部经理落实。

7.2采购部
7.2.1打样材料不能按时按质到位,影响打样交期的,每次对采购部责任采购员处罚50元;不能按时到位,又不主动反馈信息给技术开发部的,加罚50元。

7.3制作部
7.3.1制作文件出现人为错误的,影响打样进度的,每次对制作员处罚50元;
7.3.2未按《打样作业指导书》准备菲林、版材的,每次对制作部经理处罚50元;
7.3.3未按打样排期完成制作,影响打样交期的,每次对制作部经理处罚50元。

7.4生产车间
7.4.1人为操作造成打样失败的,每次对责任机长处罚100元,车间副经理处罚50元;
7.4.2人为操作造成交样数量不足的,每次对责任机长处罚50元,车间副经理处罚20元;
7.4.3人为操作造成打样交期延误的,每次对责任机长处罚100元,车间副经理处罚50元;
7.4.3不规范填写《打样流程指示卡》和《工艺数据记录表》等打样数据记录的,每次对责任机长处罚20元。

7.5品管部
7.5.1未按时完成选样的,每次对责任主管处罚50元。
7.6开发部
7.6.1实验室主管未及时跟踪进度,并与客服部协调交期,造成打样交期延误的,每次处罚100元。
7.6.2验证评审因签样责任不能送样的,每次对签样责任人处罚100元。
7.6.3人为操作造成打样失败的,每次对责任机长处罚100元;人为操作造成交样数量不足的,每次对责任机长处罚50元;打样质量、数据出现明显问题,签样员未反馈升级的,每次对签样员处罚50元。
7.6.4选样中出现明显印刷缺陷的,每次对责任人处罚50元;实验室主管未及时提取临时样张,影响生产的,每次处罚50元。
7.6.5未按规定组织工艺评审、打样验证评审,填写评审记录的,每款处责任人50元罚款。
7.6.6未按要求销毁打样废次品和管理多余打样成品的,每次对实验室实验员处罚30元;造成样品外流,造成其它影响的,按影响情况加重处罚。
7.6.7打样领料人为因素造成打样材料异常损耗的,每次对操作机台机长进行处罚20元;未经实验室主管审核擅自多领材料的,每次对操作机台机长进行处罚50元;
7.6.8打样过程中操作机台数据记录不清或未记录的,每次对责任机长处罚20元。7.6.9不按规范保存、传递打样资料的,每次对责任机长处罚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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